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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角膜)捐献报名登记流程

时间:2026-07-0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遗体角膜捐献登记和捐献流程

1.捐献登记:征得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同意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捐献报名登记。

2.填写表格:在本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市(县)、区红十字会领取《无锡市遗体(角膜)捐献志愿登记表》,认真阅读表格中《遗体、角膜捐献告知书》内容,逐项填写登记表。申请人直系亲属和执行人需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提交表格:将《无锡市遗体(角膜)捐献志愿登记表》和2张申请人二寸正面近照交当地红十字会办理登记手续,红十字会向登记捐献者颁发《捐献卡》和《志愿捐献遗体(角膜)纪念证》。

4.去世捐献:遗体、角膜捐献登记志愿者去世后,其执行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遗体6小时、角膜2小时)电话联系接收站,同时准备好捐献者死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志愿捐献遗体(角膜)纪念证》交接收站办理接收手续。

5.接收:遗体(角膜)接收站通知转运车辆上门接收。

6.缅怀:翌年清明节前,无锡市红十字会将捐献者名字镌刻在青城公墓“无锡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上供缅怀。

二、遗体角膜捐献接收站联系电话

1.江南大学遗体接收站:0510—85328384

2.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角膜捐献接受站:

王医生 15052126092;刘医生15861662613

三、无锡市各报名登记点联系方式:

无锡市红十字会   0510—85055792

江阴市红十字会   0510—86862258

宜兴市红十字会   0510—87975970

梁溪区红十字会   0510—82700815

锡山区红十字会   0510—88227003

惠山区红十字会   0510—81190058

滨湖区红十字会   0510—81178798

新吴区红十字会   0510—6875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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