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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如何申请救助

时间:2017-12-2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市民甲询问:我是一个困难家庭的成员,请问如何向红十字会申请救助,申请须符合什么条件?麻烦了

市民甲的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是一个政策性问题,现统一答复如下:

各市(县)、区属地救助原则,特殊困难家庭可申请市红十字会二级救助。

(一)救助对象:具有本地户籍或在本市居住满两年以上的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

(二)救助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因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洪水、雪灾等)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2.因突发事件或意外伤害(车祸、火灾、事故等)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3.因患重特大疾病(初发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手术、器官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它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自负费用数额较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 市、区红十字会认定的其他应予救助的特殊困难对象。

(三)提供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低保证或残疾证或低收入证明,受灾情况或困难情况相关材料等。

(四)救助流程

申请(向社区、街道红十字会或单位红十字会提出申请,填写人道救助申请表)—>街道红十字会受理初审盖章—>市(县)、区红十字会审核盖章,拨付救助款—>特殊困难家庭市红十字会给予二级救助。

 

如何申请救助,可参照我市红十字人道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但由于申请人情况各不相同,在了解办法规定的同时,可详询8182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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