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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7-03-1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3、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表

1、2017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7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7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7、2017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8、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9、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0、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11、2017年度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表

12、2017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3、2017年政府专项资金明细项目汇总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依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制订本市红十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市(县)、区红十字会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各项工作。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救助。

(三)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急救工作,战时参与救护工作。

(四)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参与无偿献血的组织宣传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发展,开展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以及捐献遗体、器官的组织宣传工作。

(五)组织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和红十字青少年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弘扬人道主义的活动。

(六)宣传国际人道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和国际红十字运动等,与境内外的红十字会和有关组织建立关系和友好往来,开展人道主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七)协助政府开展对台事务、做好国际查人、转信及寻亲工作。

(八)根据上级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九)依法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

(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联络处、赈济救护处。

(二)下属事业单位:无锡市红十字服务中心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改革创新,扎实推进核心业务体系建设

(一)应急救援体系整体提升水平

加强与市应急办工作对接,进一步明确红十字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职责,完善参与应急和救灾工作的运作机制。按照《无锡市红十字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逐步健全各级红十字组织备灾救灾体系,将红十字会的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应急工作之中。加强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的管理,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采购、更新和发放计划,新增一定量的备灾物资储备。按照《江苏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援队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的管理,年内组织救援队开展1次模拟演练。按标准给两支省级红十字救援队(市红十字搜救救援队和心理应急救援队)配备一定的救援装备。

(二)丰富拓展生命关爱工作

继续实施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公益性应急救护百万培训。广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完成初级救护员培训人数7000人,普及性救护培训人数57000人的任务。举办全市应急救护技能竞赛。在全市三个大型公共场所配发体外自动除颤器(AED),为相关人员开展救护培训。尝试参与总会和省红会开展养老服务工作试点,启动养老照护师资培训和红十字养老照护志愿者队伍建设。在社区开展养老照护知识传播、养老照护技能指导等工作。在每个市(县)、区选择1至2个社区参加养老服务工作试点。

按照《无锡市红十字会人道公益项目管理办法》和《无锡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实施办法》以项目化管理方式开展好博爱助医、助学、助困、助老、助残等人道救助项目。具体做好“红十字爱心桥”定向救助项目、“红十字心理援助中心”项目、“红丝带关爱中心”项目、“红十字普仁复明中心”项目、定向基金救助项目等。做好总会“小天使”基金救助项目。

加强对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规范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报名登记、捐献协调、见证、缅怀等工作。组织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参加全国及省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培训,完成协调员年度考核。做好遗体、角膜捐献工作。加强与遗体接受站和角膜接受站的联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动员力度,联合卫计委、血站等部门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完成志愿者招募和血样采集1000人份。

(三)保持人道救助实力稳中有升

继续深入开展以“汇聚人道力量,共建幸福无锡”为主题的红十字人道万人捐活动,力争全市筹集募捐资金1800万元,其中市本级600万元以上。广泛争取社会资源,积极联系慈善企业家,建立长期伙伴关系,合作成立冠名基金。开拓符合红十字宗旨,对社会、对民生有益的新的工作领域,以项目为载体,开展定向捐赠,吸收更多的社会资源支持红十字公益事业。继续加强红十字募捐箱设置与管理。充分利用红十字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捐赠新渠道,增强公民自愿捐赠意识。积极参与“为爱行走”大型公益筹款活动。

(四)人道传播工作更有成效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抓好全市红十字舆情监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推荐优秀作品积极参加第五届全省“博爱杯”红十字好新闻评选活动。办好《红十字工作简报》,及时更新市红十字会网站新闻,全面完成《中国红十字报》和《博爱》杂志的订阅任务。适时编印《红十字宣传手册(六)》。依托新媒体,建设微信公众平台,不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立足“服务、互动、宣传”的功能定位,服务红十字事业发展。与江南大学合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促进红十字事业理论研究。

争取各市(县)、区红十字会100%列入当地文明委成员单位和“三下乡”组成单位。结合“世界红十字日”、“防灾减灾日”,开展“红十字博爱月”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全省首届“博爱杯”红十字文艺汇演。积极申报创建省级红十字示范校。

继续做好高校“博爱青春”暑期志愿服务项目和IHL国际人道法传播、艾滋病防治青年同伴教育活动。举办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活动。推动红十字事业在学校青少年中形成广泛影响。

围绕红十字会核心业务,积极打造红十字志愿服务特色队伍,建立红十字志愿服务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按专业、分领域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做好志愿者的招募、注册、评定等工作。依托微信公众平台,完善志愿活动信息化管理,实现全流程动态管理和服务。

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基地建设,建成启用“无锡市大伟红十字宣教基地”。巩固完善现有的应急救援、筹资劝募、合唱团、二泉网络等志愿服务队,不断吸收红十字志愿者,提高红十字志愿服务能力和水平,培育一批具有影响的红十字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对骨干志愿者进行一次专业培训。

(五)不断提升诚信工作水平

按照江苏省红十字会社会诚信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启动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全市红十字信息化建设,全面运用江苏省红十字会信息化系统。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树立红十字会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

(六)扎实推进载体建设

加强救护培训基地建设。指导市(县)、区红十字会开展救护培训基地建设,积极申报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确保一个市(县)、区成功申报。

按照省红十字会《关于深入开展“博爱家园”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深入开展“博爱家园”工作,督促各市(县)、区年内各有一个社区建立“博爱家园”,以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应急救护、健康促进、志愿服务、养老照护、人道救助、人道传播等工作为主要内容,以“博爱项目”为依托,不断拓展红十字工作知晓度,在基层群众中相处支持红十字会、参与红十字会工作的良好氛围。

组织实施“衣物捐赠红十字人道救助项目”。指导江阴市红会启动衣物捐赠项目,适时组织发动社会爱心人士踊跃捐衣。全年本级处理衣物4万件。

二、扩大交流,推动我市红十字工作走出去

加强对外交流,通过组织学习调研,借鉴各地红十字工作先进经验,不断开拓创新我市红十字工作。做好我市居民对国外及台港澳地区的寻亲工作。做好新疆克州阿合奇县对口支援工作,继续援助新疆霍城“红十字博爱超市”项目并对项目进行实地督导。

三、巩固成效,不断完善组织队伍建设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群团工作改革的部署安排,进一步理顺和改革市红十字会体制机制。优化和改进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人员构成,完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理事的应有作用。根据市级机关机构调整和领导工作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成员组成。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要求,积极协调对没有实现全面理顺管理体制的红十字会,能够独立开展工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指导做好我市宜兴市、新吴区和锡山区红十字会组织的建立、换届、调整等工作。

继续组织举办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干部培训班。通过系统培训,拓宽红十字会干部的思路,提高干部的决策能力、执行能力、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加强冠名(团体)医疗机构的管理。加强与冠名(团体)单位的联系,加强监督和管理,依托冠名医疗机构优势进一步发展壮大红十字事业,加强红十字博爱仁医基金、红十字明慈基金管理和使用。

四、2017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锡市红十字会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无锡市红十字会机关、无锡市红十字服务中心2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

(一)收入预算

无锡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364.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5.35万元,增长87.17%。主要原因是(1)根据全口径预算的要求,2017年将代管资金红十字备灾救助金(捐款救助资金)纳入预算,预计收入600万元。(2)红十字会机关和红十字服务中心2家单位正常运转和人员经费的增加。

1、财政拨款1364.1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其中公示的捐款收入预算600万元,按照财政以支定收的原则,根据人道救助预算支出确定。与上年相比增加851.35万元,增长166.01%。主要原因是(1)根据全口径预算的要求,2017年将代管资金红十字备灾救助金(捐款救助资金)纳入预算,预计收入600万元。(2)根据全口径预算的要求,2017年将事业单位非税收入180万元全部作为“财政拨款”项目,不再单列“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非税资金”(3)红十字会机关和红十字服务中心2家单位正常运转和人员经费的增加。

 

2017年市本级部门收支预算汇总简表     

 金额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收入

支出

收入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其他资金

支出总计

基本支出

专项支出

无锡市红十字会

1364.19

1364.19

 

1364.19

449.19

915.00

(二)支出预算

2017年无锡市红十字会部门预算支出1364.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与上年相比增加635.35万元,增长87.17%。主要原因是(1)根据全口径预算的要求,2017年将代管资金红十字备灾救助金纳入预算,预计收入600万元。(2)红十字会机关和红十字服务中心2家单位正常运转和人员经费的增加。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类”级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6.29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会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工作所发生的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5.9万元,增长14.34%,主要原因是红十字会机关正常运转和人员经费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4.6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三救”、“三献”活动和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等项目、红十字服务中心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工作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运转项目支出以及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救助、捐献等公益性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74.06万元,增长136.50%,主要原因是(1)根据全口径预算的要求,2017年将代管资金红十字备灾救助金(捐款救助资金)纳入预算,预计支出600万元。(2)红十字服务中心由于2017年预计培训收入减少而相应的减少支出。

(3)医疗卫生(类)支出26.73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会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64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红十字会机关和红十字服务中心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的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56.56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会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发放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0.75万元,增长57.94%,主要原因是根据住房公积金和房租补贴政策,职工工资基数调增以及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比例提高。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449.19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会机关及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人员经费及公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5.26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2)项目支出915万元,主要用于备灾、救灾、人道救助;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组织器官、遗体捐献,开展非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移植,推动无偿献血以及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等相关工作所需的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570.09万元,增长165.29%,主要原因是(1)根据全口径预算的要求,2017年将代管资金红十字备灾救助金(捐款救助资金)纳入预算,预计支出600万元。(2)红十字服务中心由于2017年预计培训收入减少而相应的减少支出。

 

 

            2017年市本级部门运转类经费预算收支表                     单位:万元

行次

项目

金额

行次

项目

金额

行次

项目

金额

1

收入合计

1364.19

 

支出合计(按功能分类)

1364.19

 

支出合计(按经济分类)

1364.19

 

一、税收财力

1364.19

 

一、一般公共服务

286.29

 

一、经费(事业)支出

1364.19

 

(一)一般税收财力

1364.19

 

二、国防

 

 

(一)基本支出

449.19

 

(二)税收财力专项

 

 

三、公共安全

 

 

1、工资福利支出

248.26

 

二、办案经费

 

 

四、教育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9.90

 

三、非税财力

 

 

五、科学技术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1.03

 

(一)单位非税(公共财政预算)

 

 

六、文化体育及传媒

 

 

(二)项目支出

915.00

 

(二)单位非税(财政专户管理)

 

 

七、社会保障与就业

994.61

 

1、工资福利支出

33.00

 

四、政府性基金

 

 

八、医疗卫生

26.73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82.00

 

五、其他来源

 

 

九、环境保护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00.00

 

(一)事业收入

 

 

十、城乡社区事务

 

 

4、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部省拨款

 

 

十一、农林水事务

 

 

5、其他支出

 

 

(三)上级补助收入

 

 

十二、交通运输

 

 

二、其他支出

 

 

(四)专项非税(公共财政预算)

 

 

十三、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

 

 

(一)经营支出

 

 

(五)专项非税(财政专户管理)

 

 

十四、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所

 

 

(二)上缴上级支出

 

 

(六)经营收入

 

 

十五、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

 

 

(七)其他收入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56.56

 

(四)其他支出

 

 

 

 

 

本年结余

 

 

本年结余

 

 

本栏总计

1364.19

 

本栏总计

1364.19

 

本栏总计

1364.19

 

(三)、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72.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2.53万元,增长1262.65%。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口径发生变化,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红十字会机关及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红十字服务中心2家单位的公用经费,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为仅为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的经费。

(1)办公费1.7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电费3.5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4.5万元、维修(护)1.5万元、会议费2万元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3.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1.38万元,合计26.83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公用支出。

(2)物业管理费15.16万元,用于红十字服务中心的物业管理项目,如门卫保安、保洁、电梯维护保养、供电排水以及房屋维修等。

   (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0.54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护培训成本支出、开展志愿服务以及救助项目执行工作中的必要支出等。

(四)、2017年度市级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说明,包含市红十字会机关、无锡市红十字服务中心2家单位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12.83万元,会议费1.73万元,培训费9.4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计2017年参加省红会组织的南非、纳美比亚考察工作。与上年相比增加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有出国(境)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指一般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6.08万元,减少217.14%,主要原因是,红十字会机关公车改革后车辆统一上交并已拍卖,不再有公务用车支出,2017年公务用车预算为未实行公车改革的下属事业单位车辆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4.03万元,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接待费未作预算支出。

(4)会议费1.73万元,指单位按规定召开的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伙食、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会议费未作预算支出。

(5)培训费9.44万元: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91万元,减少20.23%,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控制了参加培训的人数和天数。

 

2017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无锡市红十字会

19.92

6.00

 

 

 

3.45

1.03

9.44

无锡市红十字服务中心

4.08

 

2.80

 

2.80

0.58

0.7

 

合计

24.00

6.00

2.80

 

2.80

4.03

1.73

9.4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 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 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 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O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O

八、"三公"经费: 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无锡市红十字会2017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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